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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核心讲国王被视为神或掌控自然的中心,必须受严密禁忌(不能做的规矩)以维持天地秩序。例:日本天皇讲究不触地、戴冠不动;西非祭司王不得随意外出且掌雨风。若失衡即被惩罚或废黜。

第十七章 王位的重负

第一节 国王和祭司的禁忌

在早期社会的某一阶段,国王或祭司经常被认为具有超自然力量,或是神的化身。此外,人们还坚信,自然过程多多少少也在国王或祭司的掌控之中,如果天气不好、庄稼歉收以及类似的灾难,他都要负责。人们似乎相信,国王是凭自己的意志来控制自然的,正如他控制他的臣民和奴隶那样。所以民众会将旱灾、饥荒、瘟疫、暴风雨都说成国王的失职或罪过,对国王施加惩处,包括鞭打、监禁。如果国王不肯悔改,就将其废黜甚至处决。某些情况下,人们相信自然过程中有一部分听命于国王,另有一部分则不受国王意志的控制。国王的身体(如果可以这么说的话)被视为宇宙的动力中心,所有力量都发源于此,然后辐射到各处。所以他举手投足,一举一动,都会立刻影响甚至严重干扰一部分自然进程。作为维持世界平衡的支点,他的身体一旦出现任何不合常规之处,哪怕再微不足道,都会打破这种微妙的平衡。因此,人们要小心翼翼保护他,妥善安排他生命中所有的细枝末节,这样才能避免他的任何行动,自觉或不自觉地,干扰或破坏原有的自然秩序。日本天皇曾经就是,或者说一贯是这类君王的典型。天皇是太阳神的化身,太阳神统治着包括神和人在内的整个宇宙。每年都有一个月,众神来到宫中侍候天皇。这个月被叫作“无神月”,人们相信所有的神都离开了寺庙,所以不会去寺庙拜神。日本臣民称天皇为“显灵或化身之神”,天皇本人也以此自称,并且宣布全日本的神都在他的统治之下。举个例子,天皇在公元646年颁布的一道官方命令中,落款是“化身为人统治宇宙的神”。

约两个世纪前,有一段关于天皇生活方式的记载如下:“到了现在,这个家族的后裔王子仍然被视为最神圣的人,与生俱来的教皇。坐在皇位上的天皇就更是如此了。他们被迫对自己神圣的身体予以特殊关注,以维持自己在臣民心中的形象,这对他们是很有好处的。但是如果从其他民族的风俗习惯来考察他们这些做法,则使人觉得滑稽且鲁莽。可以列举几个例子,比如天皇认为脚碰到地面,会严重有损自己的尊严与神圣,所以外出必须坐在别人的肩上。甚至,他神圣的身体被认为不能暴露在太阳底下。他浑身上下都神圣无比,即使是剪头发、胡须、指甲,都会让他感到畏惧。但是夜里他入睡后,其他人可以偷偷帮他修饰仪表,让他看起来整洁一些。这时拿走他身上的某样东西就不会有损他的神圣与尊严,因为这样拿走是偷盗。古代的天皇每天早上都要戴着皇冠,在宝座上连续坐上几小时,浑身上下都不能动弹,就像一尊雕像。在天皇看来,这种做法能确保帝国和平。如果他不小心挪动了一下身体或看了某个方位,国家就很快要爆发大灾难,可能是战争、饥荒、火灾或其他灾难。后来,大家发现要保证和平,关键是让皇冠固定不动。于是,大家认为应该让天皇从这种沉重的义务中解脱出来,安详悠闲地生活。每天早上,只要将皇冠放到宝座上,连续几小时不动它就行了。天皇每次用餐,都要用新的器皿来盛食物。这些陶器必须干干净净,不过一点都不名贵。由于廉价,这些陶器用完一次后,便能丢弃或打碎了。为避免普通人得到它们,通常都是把它们打碎。人们认为,凡人如果胆敢使用神用过的陶器用餐,嘴和喉咙就会发炎。凡人穿了天皇的衣服,后果也会很可怕。在没有得到天皇的命令或许可的情况下,普通人擅自穿上天皇的衣服,会全身又肿又疼。”

比这还早的记载,也是类似的内容:“脚踩在地上是极大的耻辱。他不能直接接受阳光和月光的照耀。不能剪头发、胡须、指甲,即他身上所有多余的东西。他的食物都要盛在新的器皿里。”

在非洲西海岸落后的野蛮部族中,人们也发现有与此类似的祭司性的或神职的王。下几内亚帕德龙角旁边的鲨鱼礁上,有一位祭司王独自生活在森林里。他绝对不能接触女人,也不能走出他的住所。甚至,他只能一直坐在他的椅子上,睡觉也要在椅子上坐着,因为他一躺下就会让风停下来,导致船只无法行驶。他掌管风暴,维持有利于人类健康的稳定天气。有一个名叫巴戈巴物神或精灵,住在多哥1阿固山上。巴戈巴对周边地带有着巨大的影响力。据说他能司雨,又是风师,掌管从内陆吹来的尘沙和干燥热风。山顶有一座房子,他的祭司就住在那里,他把风装在一个大坛子里。大家向他求雨,乞求护身符(用花豹的爪牙制成)。尽管他是这个地方的真正领袖,拥有至高无上的权力,但是他毕生都不能离开这座山。作为众人崇拜的偶像,他必须遵守这样的戒律。每年,他只能到山下一次,去市场购买生活必需品。他必须当天返回住所,而且不能趁下山时,走进任何一个凡人的家里。他会任命一些下级首领,由他们负责各个村庄的行政事务。

在西非的刚果王国,有一个名叫奇图姆或齐图姆伯的大祭司,被当地黑人视为地上的神和天上的王。每年人们收获了粮食,都要先献给他,才敢食用,否则必然招来灾祸。如果他出外巡察,那么在他回家之前,所有已婚男女都要绝对禁欲,否则他就会遭逢意外。如果他死于老迈或疾病,大家就以为整个世界即将毁灭,完全依靠他的权能与智慧来支撑的大地很快就会被摧毁。我们能看到,西班牙征服者在统治新大陆的那些半未开化民族时,当地已经出现一些国家,建立了类似日本的阶级制度或神权统治,萨巴特克人2的教主更是酷似日本天皇。这位宗教君主身为国王的强大对手,对该王国的重要城市姚帕拥有绝对统治权。据说他受到了无与伦比的崇拜。在当地人眼中,他就像神一样,连大地都没资格承载他,连太阳都没资格照耀他。如果他双脚触地,他的圣洁就会遭到玷污。他的轿夫都是出身名门望族的官员。他对周围的事物从来都不屑一顾。任何人看到他,都要扑倒在他脚下,不敢仰视,甚至只是看见了他的影子,都有可能因此丧命。萨巴特克的祭司,尤其是教主,必须严格遵守清规戒律。不过,“每年都有几天,会举行宴会舞蹈来祭神。每到这时,教主就介于神与人之间,可以尽情饮酒。人们在献给神的女孩中挑选最漂亮的一位送给他享用”。如果事后女孩生下了男孩,就会作为王子,由众人抚养长大。其中,长子将继承他父亲的教主之位。至于教主拥有什么超自然法力,并未留下相关记载,也许跟日本天皇、奇图姆没有什么差别吧。

日本、西非等地区的人都相信,自然的秩序,甚至世界的存在,都跟他们的国王或祭司的生命紧密相连。显然,民众必须把国王或祭司视为一切祸福的源头。大地上的粮食和果实能丰收,全靠他带来的阳光和雨水;船能行驶到岸边,全靠他带来的风;人们能够立足,全靠他带来的坚实大地。因此,民众要对他满怀感恩。然而,他也能中止这些恩赐。他的身体牵动着整个大自然,力量体系都以他为中心,因他而达到了平衡。他的身体出现一点小小的失衡,都能撼动大地的每个角落。正如人们所相信的,即使奇图姆寿终正寝,也会毁灭世间万物。所以民众要求国王或祭司必须一丝不苟地遵守清规戒律,显然是为保障自己的安全,毕竟国王或祭司一切漫不经心的举动,尤其是他的死亡,都会对他们的安全造成威胁。要保住神权统治者本身,要保住民众和世界,都非这么做不可。那种认为古代国王实施的都是专制统治,臣民只服从于国王的命令的看法,对于我们研究的这些王国根本不适用。实际情况刚好相反,这些国王都要听从臣民的指示,国王的生命价值只在于他行使自身职责、指挥自然现象、追求民众福祉的过程中。臣民对国王的关怀、崇拜、服从,将在国王无法行使自身职责的刹那宣告结束,随即转化为憎恨与轻蔑。国王将遭到废黜,蒙受羞辱,能保住性命,已是万幸了。今天被尊为神,明天就成为犯人,遭到处决。民众这两种截然相反的态度和表现其实是一个整体,称不上反复无常或前后矛盾。如果国王是民众的神,便需要并应该为民众提供庇护,否则就要把他的位子让出来,给愿意庇护民众之人。如果国王能让民众的期待获得满足,民众就会极度重视他,并逼迫他极度重视他自己。这种国王被清规戒律严格约束,而这些戒律的目的并非让国王获得更多威严甚至更多享受,而是对国王的言行加以约束,以免他破坏自然的协调,让相同的灾祸降临到他自己、他的臣民甚至全世界头上。所有清规戒律都是为束缚他的行为,毁掉他的自由,而不是让他得到更多享受。如此一来,民众一心想保留他的性命,便给他带来了沉重的负担,让他陷入了苦闷。

相传在鲁安佳3,拥有超自然力量的国王能力越强,遵守的禁忌就越多。国王的饮食起居等所有活动,都要遵循一系列规章制度。国王的继承人从小就要受这种约束,而且要遵守的戒条、礼仪,会随着年龄的增加而不断增加。“成为国王时,他将深陷大海,其中满是戒条和礼仪。”比奥科岛4国王的首都在一座死火山口上,周围的山坡上长满了青草,并散布着茅草屋、番薯田。据说那个神秘的国王浑身上下都装饰着银币,带着40个女伴,生活在火山口地势最低的地方。作为原始人,他浑身一丝不挂,但是他在这座岛上的权力却超过了西班牙驻圣伊莎贝尔5的总督。布瓦斯人(或岛上的原住民)的保守观念在他身上体现得淋漓尽致。他绝对不能看见白人,他即使只看到了一张惨白的脸,都会立马死掉,全体布瓦斯人都对此深信不疑。他不能看海,据说他甚至从未从远方眺望过大海。他毕生都未踏足过海滩,因为他总是戴着脚镣待在光线暗沉的小破屋里,在这里走完了整个人生旅程。白人提供的东西,只有毛瑟枪和匕首他能用。至于从欧洲运来的布匹,他连摸都没摸过。他谴责烟酒,而且从不用盐。

在奴隶海岸讲克瓦语的民族中,“国王兼任最高祭司一职,他以这种身份,拒绝臣民接近他,这种情况在古代特别突出。当夜幕降临时,他才会离开他的住所,出去沐浴或做别的什么事。除了他的代表,人称‘看得见的国王’,以及三位被推选出来的老者,其他人都不能跟他说话。即便是这三位老者,在跟他说话时,也必须坐在一张牛皮上背对着他。欧洲人、马匹、大海,都是他的禁忌,绝不能让他看到,所以他只能一直待在他的王宫里。这些戒条到了近代已失去了原有的重要性”。达荷美6、鲁安佳和几内亚的大阿德拉国王,都要遵守不能看海这一禁忌。达荷美西北地区的埃维族人崇拜大海,祭司威胁当地民众和国王,看见大海的人都会死。据说,塞内加尔7的卡约尔国王如果从河上或海上渡过,一年之内,必死无疑。到了近代,马绍纳兰8的酋长仍然不敢渡过某些河流,尤其是诺里克维河、尼亚狄瑞河。直到最近这些年,最少还有一名酋长继续严格遵守这种风俗。“这名酋长坚决不肯渡河。如果非这么做不可,他也要蒙住自己的双眼,让人们在呼声和歌声中抬着他过河,如果他下水渡河,必将瞎眼或丧命,并再也不能做酋长了。”马达加斯加南部地区的马哈德利人和萨卡拉瓦人严禁国王渡海或渡河,就是基于这个原因。萨卡拉瓦人将酋长视为神,“却利用大量禁忌对他和他的行为加以约束,正如中国皇帝得到的待遇。除非巫师宣布为吉利可行,他不能做任何事情,不能吃热熟食。在特定的日子,他不得走出他的小屋子,诸如此类”。在阿萨姆9的一些山区部落中,酋长夫妇不得不遵守很多饮食禁忌,包括禁止吃水牛肉、猪肉、狗肉、家禽、番茄。酋长务必要保持纯洁,只能娶一个妻子,且在普通或公共宗教仪式前夕,必须和妻子分居。不能在外村用餐,不能说脏话,再愤怒都不能。在当地人看来,酋长违背了其中任何一项禁忌,都会让本村人蒙受灾祸。

古代爱尔兰,以及伦斯特、蒙斯特、康诺特、萨尔斯特10四地的国王都要遵守一些既匪夷所思,又颇有意思的禁忌。这些禁忌。当地人相信,国王能不能严格遵守所有禁忌,决定了本国民众与国王自身是好是坏。这些禁忌包括清晨的阳光不能照到塔拉王宫中爱尔兰国王的住所;周三,国王不能在梅格-布利下马;太阳落山后,国王不能从麦格-奎林经过;国王不能在范-楚麦尔骑马奔驰;五朔节过后的周一,不能乘船下水;万圣节后的周二,要一直待在阿斯-麦格奈的军队里,诸如此类。伦斯特国王不能周三沿着左手方向往提亚斯-赖格安走,不能在道得尔和都德布林中间的地方侧头休息,不能在库埃兰平原过九天露营生活,不能在周一走过都德布林的道路,也不能在马格-马斯蒂安骑着脏乎乎、黑色后蹄的马匹。蒙斯特国王不能从本周一到下周一,连续参加洛奇-瑞恩的宴会;夏季收获季开始后,不能到赖特里恰参加戈穆的晚宴;不能到希伊尔参加连续九天的露营;不能到伽布兰进行边境会晤。康诺特国王不能在万圣节和平谈判结束后,在和克鲁亨古代王宫相关的协议上签字;不能穿着有斑点花纹的袍子,骑着带有灰色斑点的马去达尔-查尔斯的荒野;不能去参加女人在希戈海斯的集会;到了秋天,不能在梅因的妻子古老而荒凉的坟地里坐着;不能跟骑着独眼灰马的人,在阿斯-高尔达两座陡峭的悬崖峭壁中间赛马。萨尔斯特的国王不能去拉斯-莱因参加达尔-艾里合的年轻人举行的马市;太阳落山后,不能倾听林-赛尔瑞奇的群鸟拍打翅膀和鸣叫的声音;不能参与庆祝代尔-米克-代尔公牛节;整个3月,不能去马格-柯布哈;白天,不能喝波-纳姆希德的水。人们相信,爱尔兰国王如果能一丝不苟遵守这些禁忌,以及远古时期便已出现的风俗禁忌,就能终生避免不幸或灾难,能够年过九旬依然保持年轻,他们在位期间也不会流行时疫或大规模死亡,并且气候温和,连年丰收。如果国王没能做到这些,全国将会有瘟疫、饥荒、洪灾、干旱等。

埃及的国王被当作神一样崇拜。国王平日里的每一个生活细节,都有精确不变的规定。狄奥多罗斯说过:“有别于那些不负责任为所欲为的国王,埃及国王的一切言谈举止都有相关的法律规定。这种规定不只关系到国王的职位,还关系到国王平日的生活细节。国王无论白天黑夜都要按照规定做事,这些都是他应该做的,而非他愿意做的……不仅他在指定时间内应完成的工作、判决的案件,连他日常生活中所有行为,包括走路、沐浴、和妻子睡觉等,生活中的所有行动都有明确规定。根据以往的惯例,他有一份简单的菜谱,他只能吃小牛肉、鹅肉,其他肉类都不能吃,只能喝一种特制的酒。”有证据显示,古代的法老们并不遵守这些规定,埃及第二十王朝晚期统治底比斯和埃塞俄比亚兼任祭司的国王才需要遵守。

罗马祭司蒂埃利斯受到的生活约束,能为我们观察祭司的禁忌提供明确的案例。蒂埃利斯被视为朱庇特的代表或化身,需要遵守以下禁忌:不能骑马,连摸一下马都不行;不能看到武装军队;不能佩戴没有缺口的戒指;不能穿带绳结的衣服;不能从他的住所取走凡火(圣火除外);不能触及小麦磨成的面粉或发酵的面包;不能接触山羊;不能提到山羊、狗、生肉、豆子、常春藤;不能从葡萄架下面经过;必须在他的床和床腿上抹一层泥巴;必须让一个自由人用青铜打造的剃刀帮他修剪头发;从他身上剪掉的头发和指甲都要埋到一棵幸运树下;不能接触死人;不能走进焚烧尸体的地方;不能在神圣的日子看到还没有完工的建筑;在户外必须戴帽子;不能让被绑缚的人进入他家,必须先解开此人身上的绳索,将绳索从房顶的小窟窿丢到大街上。祭司的妻子弗莱明妮卡也都要遵守这些禁忌。除此之外,她还要遵守自己独有的禁忌:不能在所谓的希腊楼梯上一下迈过三级甚至更多级;不能在某个特定日子梳头;不能穿用自然死亡的动物皮做成的鞋子,必须穿用被宰杀或献祭的牲畜皮做成的鞋子;听到打雷声以后,不能跟任何人接近,除非她奉上祭品赎清罪过。在塞拉利昂11,葛雷伯人中间有一位名叫波帝亚的大祭司。他能成为大祭司,是神的拣选,跟犹太人的大祭司有些相像。他就任大祭司时,会举行盛大的仪式。在仪式上,他浑身上下涂满油膏,脚踝上戴着一个环状物作为神职的标志。他家门前的柱子上都洒了被献祭的羊的鲜血。他掌管护身符和偶像。每逢新月,他要用油和米来祭祀,还要作为全城人的代表,向亡魂和精灵祭奠。表面看来,他拥有极大的权力,但是考虑到他不敢反抗公众舆论,他的权力实际上很有限。他要为全国所有的灾祸负责,甚至还要为此付出生命的代价。人们对他的期待包括土地丰收,百姓平安,永无战乱之祸,远离巫术伤害。各种约束或禁忌,便以这种方式束缚着他的生活。比如他要休息,必须到他生活的“涂膏屋”里,这个名称来自他在就任大祭司的仪式上接受的涂膏礼;他不能在街上喝水;如果城里有死人还未入土,他就不能吃东西,也不能追悼已死之人。他如果在任职期间死去,必须在夜深时分埋葬,只能让很少的人知道他的葬事。他的死讯对外公开后,任何人都不能追悼他。如果他接受毒物考验,喝下云英树12熬成的汤而不幸身亡,他的尸体必须埋葬到溪水底下。在印度南部地区,托达人13中的神圣挤奶者,即神圣奶牛场里的祭司,在可能长达许多年的任职期间,必须忍受各种可憎的麻烦的规定,比如,他必须住在神圣奶牛场,不得回家,不能拜访任何凡人的村庄,必须独身,如已结婚,则必须与妻子分开,不能接触任何凡人,也不能让任何凡人接触奶牛场,否则便亵渎了他的神圣,使他不能再担任神职。凡人只有在周一和周四这两天才可以接近他,其他日子,如果有事找他,只能在远处,据说是400米以外,高声叫他,喊出要说的话。神圣挤奶者任职期内不得剪头发或指甲;过河时,不得从桥上走过,必须从河里水浅的地方蹚过去;不得参与本部落任何人的葬礼,如果要参与葬礼,必须先辞去神职降为凡人。古代部落中任何人死去,神圣挤奶者都要辞去神职。不过,上述复杂的禁忌只针对最高级的神圣挤奶者。

第二节 神权与王权的分离

附加在王位或祭司职位上的很多烦琐的规定必然会产生影响,要么所有人都不肯担任这种职务,使得王位或祭司之位无人继任,要么虽然有人继任,却不堪重负,被烦琐的规定压垮,变成颓废的木偶或遁世的隐士,无力掌握统治大权,而一些没有名气却实力强大的人便趁机牢牢掌握了实权。有些国家,这种最高权力的裂痕越来越深,最终导致神权和政权彼此分离,永远无法回到过去。古老的王族只留下了纯宗教的神权,而政权则落入更年轻有力的家族手中。

举个例子,前文提到,柬埔寨经常强迫不愿就任的继位者去担任水王、火王。在纽埃岛14,那种君主制度已经名存实亡,因为无法劝诱任何人去接受这一危险的荣誉。西非有些地区,国王驾崩后,王室总要召开秘密会议决定王位继承人。选中了谁,就趁其不备,将他绑起来,囚禁在圣所里,直到他答应继承王位才放出来。有些继承人为躲避这种强加于他的荣耀,找到了应对的方法。有一位酋长很凶悍,总是全副武装,小心提防。无论谁想把他推上王位,他都坚持暴力反抗。塞拉利昂的未开化民族蒂姆由民众推选国王,并且在国王就任之前,民众有权去鞭打他。蒂姆人对宪法赐予他们的这项权利满怀热忱,以至于有些倒霉的国王在登基前就被打死了。每个手握大权的酋长都会把他想要铲除的仇人推选为王。过去有一种惯例,宣布某个人登基为王前,先给他戴上铁镣,狠狠鞭打一顿,之后再打碎铁镣,给他王袍加身,授予他象征国王尊严的徽帜——一把行刑的斧头。因此,当我们读到在流行上述风俗的塞拉利昂,“除曼丁哥、苏泽之外,极少有本国人担任国王”这样的新闻,我们就不会感到惊讶了。当地人在这方面的看法和跟我们截然不同。他们很少有人追求这种荣誉,更不用去抢夺和争取这种荣誉了。

日本天皇似乎很早就采取权宜之计,将最高权力的荣誉和重负禅让给他们年幼的儿子。古时有位天皇将位子禅让给他3岁的儿子,统治权很快就从年幼的天皇手中被人夺走,勇敢、能干的源赖朝15将军16打倒了篡位之人,扶持已经衰落的天皇及其事业。表面看来,最高权力掌握在天皇手中,实际上却掌握在源赖朝手中。他成了日本史上第一位将军,并让子孙世代传承自己的爵位。从此以后,将军在很长一段时期成了日本的临时统治者。到了16世纪后半期,将军仍然牢牢占据着统治地位。但是他们的命运也和天皇一样,落入了习惯和法律的大网,无法脱身,一步步沦为了权力的傀儡,徒有空洞的繁文缛节,根本无所作为。最终,参政院掌握了政府的实际事务。东京17的君主政治走过了相同的历程。东京的君主像他的前辈们一样生活懒散。这时,有一个名叫莫的野心勃勃的冒险家出现了,他逼迫君主退位,自己则从渔夫一跃成为君主。国王的兄弟特林赶走了篡位者,扶持旧王重新登上王位,因此被封为将军,并有权将这一职位传给自己的子孙。此后历代国王蛰居深宫,失去了真正的统治大权,只剩下虚名与荣誉。世袭的将军则成了真正的掌权者。

在波利尼西亚群岛的曼加伊亚岛上,宗教与政治的职权分别由不同的人掌控:宗教方面的职权由世袭的王储执行,世俗政治事务则由国王委派战争中获胜的酋长来处理。汤加也一样,掌握行政职权的国王,一部分是世袭的王室成员,一部分是手握重兵崇尚武力的酋长。另外还有一位酋长担任神职,地位在国王和其他尊长之上,因为人们视他为某位主神的后裔。每到收获的季节,人们都要举行盛大的典礼,向这位酋长献祭。据说,如若不然,人们将会受到神的惩戒。人们谈及这位酋长时,必须使用专属于他的特定词汇,这些词汇绝不能用在其他任何人身上。酋长偶尔接触到的东西,都会成为神圣的禁忌,一般人不得接近。当国王遇见酋长,国王必须坐到地上向酋长致敬,等酋长走过之后才能起身。尽管酋长拥有如此神圣的出身,得以享受最高的尊崇,但是他并不掌握任何政权。如果他胆敢插手国家大事,国王就会严词拒绝他。如此一来,掌握政权的国王就铲除了这个掌握神权的对手。

西非一些地方同时有两位王,他们分别掌握着神权和政权。其中,掌握神权的王负责掌管天气等,并有权制止一切活动,是真正的最高掌权者。比如,他若将自己的红色权杖放在地上,所有人都要绕道而行。在黑人文化不受外界干预的地区,必然会出现这种宗教掌权者与世俗掌权者的分工。然而,在达荷美、阿什蒂等黑人文化受到外界干预的地区,就有集两种权力于一位王的倾向。

在东印度岛屿和帝汶岛的某些地方,也有西非这种政权和神权由两位王分别掌握的情况。在帝汶岛上,有些部落中有两位王:一位是普通的或行政的王,专管民事;一位是被当成神来崇拜或禁忌的王,专管土地及一切出产。后者有权规定任何禁忌,开垦新地必须先得到他的准许,竣工之前必须由他主持相关仪式。如果农田遭受旱灾、病虫等危害,人们就祈求他的庇佑。尽管职位比行政的王低,但是在实践过程中,他却发挥着关键至极的作用,那位掌管行政的王在一切重大事情上,都要咨询他的意见。罗迪、东弗洛里斯等周围其他一些岛上,与此同类的神权统治者各自都有几个称呼,意思无一例外都是“这片土地的主宰”。英属新几内亚的梅克奥也实行双酋长制度,一名酋长负责征战,另一名酋长负责行使神权。后者的职位是世袭的,他的任务是给任何作物(如椰子、槟榔)规定禁忌,当他想要禁止人们使用某种作物,他就规定相关的禁忌。从他这种职务,我们可以发现祭司王朝的开端,不过他这种职务似乎带有更多的巫术色彩,而不是宗教色彩,是试图控制庄稼的收成,而不是祈求超自然力量的恩赐。

Footnotes

  1. 位于西非。——译注

  2. 位于今墨西哥瓦哈卡州境内的印第安人部落。——译注

  3. 位于刚果西南部。——译注

  4. 非洲几内亚湾的一座岛屿。——译注

  5. 又名马拉博,赤道几内亚的首都。——译注

  6. 西非埃维族的分支,阿贾人在17世纪建立的王国。——译注

  7. 位于非洲最西部。——译注

  8. 位于津巴布韦东北部。——译注

  9. 位于印度东北部。——译注

  10. 爱尔兰的四个地区。——译注

  11. 位于西非。——译注

  12. 西非的一种树,含有剧毒。——译注

  13. 印度南部尼尔吉里山区一个游牧民族。——译注

  14. 位于太平洋中南部的珊瑚岛。——译注

  15. 源赖朝,1147-1199,日本幕府制度的创立者。——译注

  16. 即幕府将军。1192年至1867年,日本产生了一种凌驾于天皇之上的中央政权机构,即幕府,其中的最高掌权者被叫作幕府将军或是征夷大将军。——译注

  17. 越南古地名,相当于现在的河内。——译注